建筑室外
消防給水管網,是建筑小區室外消防給水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。在設計時應滿足以下要求:
1、室外消防給水管應布置成環狀。在建設初期,采用環狀管有困難時,可采用枝狀管,但應考慮將來有連成環狀管的可能。同時在消防用水量較大的單位(例如消防用水量超過2OL/s,應設消防水池。一般居住建筑和企事業單位內,如果消防用水量不大,例如消防用水量小于15L/s,設置環狀管有困難時,可采用枝狀管,火場用水安全問題可由消防隊采取相應措施予以保證。
2、環狀管的輸水干管及向環狀管輸水的輸水管均不應少于兩條,當其中一條發生故障時,其余的干管應仍能通過消防用水總量。
3、為確保火場用水,避免因個別管段損壞導致管供水中斷,環狀管道應用閥門分成若干獨立段,每段內消火栓的數量不宜超過5個。管上的消防閥門設置應在管節點處按“n一l”原則進行(n為管段數,如三通管處需布置的閥門數為3一1=2個),并以兩閥門間的管道上消火栓數量不超過5個進行校核。若超過5個時,應增加消防閥門。
4、在設計企事業單位室外消防給水管時,應按同一時間內的火災次數,將著火點消防用水量布置在管的最不利點進行計算。當生產、生活用水量達到最高日最大小時流量時,仍應保證消防用水秒流量。
5、室外消防給水管道的最小直徑不應小于100mm。
6、室外消防給水管道內的流速不宜大于2.5m/s。
7、在企事業單位內消防管與生產管分成兩個獨立的給水系統時,在不引起生產事故的前提下,低壓消防管與生產管可用連接管連接,或在生產管上設置消火栓,將生產管作為消防管的備用水源。但生產用水轉為消防用水時,啟閉的閥門數不應超過兩個,且不應超過5min。應該指出的是,在消防給水系統設計時,生產管的水源不應作為消防用水的主要水源,消防管的流量仍應滿足用水量的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