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防產品,是指專門用于火災預防、滅火救援和火災防護、避難、逃生的產品。它分有“強制性認證”和“自愿性認證”,那么,消防產品“強制性認證”與“自愿性認證”的區別有哪些?
消防產品“強制性認證”與“自愿性認證”的區別有:
一、性質:
強制性認證:是為了貫徹強制性標準而采取的強制性政府管理行為。
自愿性認證:為向市場證明產品的設計方案和生產能力合格而采取的自愿性行為。
二、對象:
強制性認證:主要是涉及人身安全性的產品,如:電器、玩具、建材、壓力容器、防護用品、藥品等。
自愿性認證:不涉及人身安全性產品。
三、標準:
強制性認證:按國家標準化法發布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等。
自愿性認證:按國家標準化法發布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等。
四、法律依據:
強制性認證:據國家法律、法規或聯合規章所作的強制性規定。
自愿性認證:據國家產品質量法和產品質量認證條例的規定。
五、證明方式:
強制性認證:法律、法規或聯合規章所指定的安全認證標志。
自愿性認證:認證機構頒發的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。
六、制約作用:
強制性認證:未取得認證合格,未在產品帶有指定的認證標志,不得銷售、進口和使用。
自愿性認證:未取得認證,仍可銷售、進口和使用。但可能會受到市場方面的制約作用。